为严厉打击欺诈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为方便群众举报反映养老诈骗问题线索,现将举报内容和方式公告如下: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以及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方式: 01,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02,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 03,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 04,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 05,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 06,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07,涉 08,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传销等涉诈问题 09,其他养老诈骗犯罪活动线索 举报时间 2022年5月20日至10月30日 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 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举报电话: 19882185011杨警官 15983969101张警官 举报邮箱:2460909241@qq.com 举报地址:平昌县新华街东段袁三巷12号(平昌县公安局)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我们将根据举报内容及时进行核实、查办、反馈。举报人须实名、如实反映问题,我们将对举报人有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4月22日,由巴中市新联会主办、市新联会主持人行业分会承办的“礼遇春风 共赴新程”——巴中市新[详细]
为积极推广水稻机械化育秧技术,提高全市水稻生产关键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4月22日,全市2025年[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