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为各级河长开展河湖保护治理工作提供参考依据,根据《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河流(湖库)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函〔2021〕5号)文件精神,巴中市河长制办公室选取南江河(元潭镇—大佛寺段)开展河流(湖库)健康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公告如下。 南江河(元潭镇—大佛寺段)系渠江干流,河段总长25km,起点为元潭镇,终点为巴州区回风街道大佛寺大桥,流经元潭镇、枣林镇、江北街道办事处、回风街道办事处2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河段有电站1座,城市集中饮用水源1处。 2021年4月,巴中市河长制办公室委托技术单位巴中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对南江河(元潭镇—大佛寺段)开展河流健康评价,并确定《四川省河流(湖库)健康评价指南(试行)》作为评价技术指南。通过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专项监测等过程,编制完成《四川省巴中市南江河(元潭镇—大佛寺段)河流健康评价报告》,2021年10月27日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通过南江河市级河长审定同意。按照《四川省河流(湖库)健康评价指南(试行)》健康评价分级表,南江河(元潭镇—大佛寺段)评价结果为二类河湖(健康)。 特此公告。
巴中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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