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河长制办公室根据《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发〔2020〕4号)和《巴中市总河长办公室关于评选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的通知》(巴总河长办发〔2021〕6号)要求,组织对我市申报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的县(区)进行了评选,经县级申请、市级评选、市总河长办公室审定等程序,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结果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日 受理部门:巴中市河长制办公室 联系电话:0827—5286552 电子邮箱:bzshzzbgs@163.com 通信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中段37号 附件:巴中市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名单 巴中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扎实做好岁末年初根治欠薪专项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详细]
春节将至,万象更新归乡的脚步匆匆停车便利也尤为重要为缓解春节期间城区停车难问题巴中市机关企[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