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范围 巴中市巴州区城市规划区内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申请条件 租赁补贴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包括单身居民)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本城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含5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满2年(含2年)以上; 2.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或扶(抚)养关系,并在一起实际居住;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连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3年(含3年)以上; 4.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0平方米; 5.家庭成员均未参加房改或集资建房并无其他住房,仅靠在当地租房居住的; 6.申请家庭未享受政府投资运营的公共租赁住房。 三、补贴标准 补贴按申请家庭人均住房保障面积10平方米、每户不超过3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5元(2011年拟提10元/平方米)的标准核发,但每户最高年租赁补贴不超过1800元。 四、申请家庭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 3.市、区房管部门(房管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4.申请家庭成员低收入证明材料; 5.租房协议及租住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五、申请流程 1.申请;2.初审;3.复审;4.审核;5.公示;6.审批;7.发放。 六、发放时间 申请家庭向辖区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经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民政、住保等部门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按季度发放。 |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扎实做好岁末年初根治欠薪专项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详细]
春节将至,万象更新归乡的脚步匆匆停车便利也尤为重要为缓解春节期间城区停车难问题巴中市机关企[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