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宣传巴中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安排部署精神,特举办“巴中市生活垃圾分类短视频创作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垃圾分类引领新风尚 二、活动时间 2023年5月15日至6月15日 三、参与对象 巴中市内所有单位、团体和社会人士 四、参与方式 通过打卡城市地标、记录分类点滴、创作情景剧等多种方式拍摄以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短视频。 (一)发布作品前。将作品发送至bzszfj@qq.com预审,防止政策性、知识性错误,发送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电话”。一般1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邮件回复。 (二)发布作品时。在微信公众号、微视、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发布,正文部分加入“#巴中垃圾分类”“#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巴中行动”话题,微博、抖音可以@巴中综合行政执法。 (三)发布作品后。2023年6月10日24时前,参赛者将《登记表》、视频原稿发送到邮箱bzszfj@qq.com。逾期未发送邮件,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五、评分方式 作品评选实行100分制,播放量占30%,评论量占30%、转发量占20%,专家评审占20%。按照得分高低排名评选一、二、三等奖,在其余参赛作品中根据创新性评选创意奖。 六、成绩公示 6月12日,在“巴中综合行政执法”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的兑现奖金、奖品和证书。 七、奖项设置 (一)一等奖1名,奖3000元(人民币叁仟元整); (二)二等奖2名,每名奖2000元(人民币贰仟元整); (三)三等奖3名,每名奖1000元(人民币壹仟元整); (四)创意奖10名,每名奖800元(人民币捌佰元整)。 获奖作品的主创人员于2023年6月15日上午10时,带上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的复印件,到巴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江北大道中段77号)6楼会议室领取奖励。 八、相关要求 (一)投稿人须保证对提供的作品有原创著作权,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本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二)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主办方有权无偿使用入围获奖作品用于巴中生活垃圾分类、文明城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等公益宣传和推广,著作权和署名权归作者本人。 (三)所有投稿作品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本公告及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巴中市分类办(巴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 巴中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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