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行业绩效评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1〕231号)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有关工作的函》(川污防攻坚办〔2021〕32号)要求,现将我市纳入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予以公示。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23日 |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扎实做好岁末年初根治欠薪专项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详细]
春节将至,万象更新归乡的脚步匆匆停车便利也尤为重要为缓解春节期间城区停车难问题巴中市机关企[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