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全面促进和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根据《巴中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申领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巴财社〔2019〕44号)、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巴人社发〔2021〕15号)和巴中市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巴人社发〔2022〕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申领创业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对象 在巴中市域内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返乡农民工,以及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 二、申领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 2.脱贫人口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3.返乡农民工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其中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4.大学生在我市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我市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和在我市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以及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的,可同时申办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 三、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返乡农民工补贴标准为10000元;大学生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10000元,但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其中创业项目不得超过10个,创业实体只能为1个。 四、申领资料 1.创业补贴申报审批表; 2.身份证及身份类别证明材料; 3.工商登记注册登记证书(符合相关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可不提供); 4.大学生需提供创业项目计划书、创业实体概述等材料; 5.各经办机构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申领方式 1.线下申报 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大学生向创业所在乡镇(街道)、县(区)就业服务平台申请;返乡农民工向创业所在乡镇(街道)、县(区)农民工服务中心申请。 2.线上申报 ①登录 “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个人业务”—培训创业服务—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 ②登录“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想创业—创业补贴申请。 ③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点击“个人服务”—市人社局—创业补贴申请—申请。 六、咨询电话 巴中市就业服务管理局:0827-5269325,巴中市农民工服务中心:0827-5267723; 巴州区就业服务管理局:0827-5222716,巴州区农民工服务中心:0827-5227288; 恩阳区就业服务管理局:0827-3369596,恩阳区农民工服务中心:0827-5660552; 南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0827-8211890,南江县农民工服务中心:0827-8600198; 通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0827-7223375,通江县农民工服务中心:0827-7120114; 平昌县就业服务管理局:0827-6222038,平昌县农民工服务中心:0827-6222434; 巴中经开区人社服务中心:0827-8651077。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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