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血践初心,真情谱大爱 2023年12月是我省第13个公务人员无偿献血活动月,活动主题为“热血践初心,真情谱大爱”。为弘扬无偿献血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充分发挥我市公务人员先锋模范作用,彰显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在此,我们呼吁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爱心市民积极主动参与爱心接力,就近到各献血点参与到无偿献血活动中来,用热血践初心,用真情谱大爱,为更多患者点燃生命的希望。 献血的基本条件 1.年龄: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2.体重:男≥50㎏,女≥45㎏。 3.身体健康。 献血前注意事项 1.献血前一天要保证充足睡眠,保持日常生活习惯,不做长时间的剧烈运动;了解一些献血常识,消除紧张心理。 2.献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 3.不空腹献血,宜清淡饮食,献血前两餐不要吃高脂或高蛋白食品,如肥肉、油条等,不要饮酒等。 献血后注意事项 1.拔出针头后,立即按压止血10~15分钟,休息观察10~15分钟;扎针部位敷料至少保留4小时且保持干燥、清洁、不沾水,避免感染;献血手臂24小时内不提重物。 2.献血后多饮水,避免饮酒,保证充足的睡眠;24小时内不做剧烈运动、高空作业和过度疲劳;适当补充一些维生素C和铁含量高的食物,如瘦肉、鸡蛋及蔬果等,但完全不必进补各类营养品。 3.如果针眼处有青紫现象或出现红肿在24小时内冷敷,24小时后热敷,必要时寻求医务人员指导。如果在献血前没有告知的可能影响血液安全的高危行为,应尽快联系血站。 献血后回告电话:18981680368 24小时回告值守电话:0827-5269102 投诉电话:0827-5253531 献血间隔 1.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6个月。 2.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2周,不大于24次/年。因特殊配型需要,由医生批准,最短间隔时间不少于1周。 3.单采血小板后与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4周。全血献血后与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3个月。 用血退费报销政策 (一)无偿献血的公民可享受的退费政策。 1.献血之日起三年内可无偿享用献血量三倍的医疗用血; 2.献血三年后无偿享用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3.累计献血量超过800毫升的(包括800毫升),本人终身无偿享用无限量医疗用血。 (二)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临床需要用血时,可无偿享用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三)对符合下列条件,不能履行无偿献血义务的公民,可退还收取血液费用中的双倍部分。 1.凡年龄未满18周岁或者超过55周岁的患者; 2.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患有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的患者。 (四)用血退费金额和医保报销血费金额合计不得超出病人用血总金额。 (五)用血费用报销政策咨询电话:0827-52535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