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郑浩云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昌府人发〔2023〕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郑浩云为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良英为县群众接待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锡文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王平(县公务服务中心)为县小一型水库建设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王平(县统计局)为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志强为平洲医疗集团副院长; 张瑜为县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兼); 王永森为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兼)(试用期一年)。 免去 郑浩云的县民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胡美娟的县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冉小红的县群众接待中心主任职务; 吴锡文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县环卫所所长职务; 李明元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冯仲的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 何立新的县小一型水库建设管理站站长职务; 唐涌的县友谊水库运行保护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浩的县双桥水库运行保护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军的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牟兴芹的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 胥必春的平昌中学实验学校校长职务; 李志强的县非公经济发展指导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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