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做好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24〕11号)要求,现将四川省拟推荐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公示,期限为2024年6月27日至7月3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7月3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向四川省司法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材料应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寒; 联系电话:(028)86511176; 电子邮箱:scsfjb@126.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上翔街24号四川省司法厅; 邮编:610015。 四川省司法厅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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