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潭镇党委政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以火源管理为中心,依法治火、从严护林,维护林区安全,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和谐的生态保障,扎实抓实森林防灭火工作。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成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对辖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要全面落实党委政府负总责、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森林防灭火责任机制,特制定2022年度《元潭镇森林防灭火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元潭镇持续巩固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成果加强常态化治理工作方案》及《元潭镇森林防灭火相关制度》。按照辖区负责制的要求,落实各级防灭火责任。按照森林防灭火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对在辖区林区内从事采石、采矿、旅游开发和其它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农家乐),划定森林防灭火责任区,将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到最基层。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挂宣传横幅、“村村响”广播、签订承诺书、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公开信、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宣传。各村(居)要按照森林防灭火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施工单位、进乡村”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扩大教育面、提高受教率,使森林防灭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做到宣传教育百分之百覆盖。 三是常态巡查督导。对防范措施不到位,消除火险隐患不及时的村(居)两委,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进行督查,情节严重的,将进行问责。如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或责任人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杨柳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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